外勞逃跑徵兆
1. 情緒不穩定,或常發呆想事情。
2. 不明電話增多。
3. 外出時間及頻率增加。
4. 開始整理行李。
5. 其他異常的行為動作。
6. 外勞期滿返國前需特別注意。
* 若發現外勞有異常行為或溝通上有問題,應儘速請仲介公司協助處理
防止外勞逃跑
1. 外勞護照及居留證交由雇主保管。(但需在不違反法規之情形下,例:經外勞簽委任同意書)
2. 減少外勞和外界的接觸,例如:盡量不要讓外勞辦手機或休假(未休假應給予加班費)
3. 雇主應多關心外勞。
工廠部分,可固定每週做生活輔導以期早日發現其生活上所遇之困難並協助其解決,另應加強主管與外勞間之溝通外,針對外勞日常輔導所提出之疑問予以解答,讓外勞能對雇主產生信任,公司亦可建立正式申訴管道(如意見箱之設置),由公司及仲介協助處理外勞管理之問題。 另針對工廠之外勞,提出以下建議:
1.加強外勞心理建設: 讓外勞了解只要合法引進之勞工並依公司規定工作,將會受到勞基法之保障及有好的待遇,使其 安心工作,一份耕耘一份收獲,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
2. 定期或不定期為外勞安排旅遊活動:
(1)可不定期舉行慶生會、各類球賽,或於外勞之國家重 要慶典時辦娛樂活動(菲律賓為聖誕節,泰國為潑水節)。
(2)旅遊地點的選擇應多配合外勞之喜好,建議可選擇較 熱鬧的遊樂場所且可安排豐富的歌唱舞蹈等活動,讓外勞工作緊蹦之餘,可以盡興的玩樂,可以抒解思相情緒抒解心中苦悶。
3. 提供雜誌、書刊、運動用品及休閒設備:
可準備電視、錄影帶、錄音帶、圖書室、第四台、衛星接收器及宗教信仰中心等設備,供外勞休閒之用。(如菲律賓可在宿舍設一祈禱室, 泰國可提供藤球)
4. 提供外勞輸出國報紙、雜誌、錄影帶…等,讓外勞也能了解母國狀況,以慰思鄉之情。
日常宣導逃跑後遺症-工廠部分
1. 隨時提供有關政府執行取締外勞逃跑之訊息。
2. 逃跑後,生活無保障無勞保及健保,生病無法獲得妥善的醫療。
3. 外勞逃跑後成為非法外勞,整天在躲警察,過著日提心吊膽暗無天日的生活。
4. 逃跑者,違反就業服務法,將可能被處最高3萬之罰鍰。
5. 非法雇主趁機壓榨逃跑外勞,如薪資及加班費未依事 先約定給付,或工作後卻領不到薪資,因為 逃跑外勞無法獲得基本保障。
6 宣導外勞逃跑違約賠償,及抵押借款的土地或其他抵押品會被拍賣。
7. 逃跑外勞以後列入黑名單永遠無法再來台工作。
杜絕逃跑潮 -工廠部分
外勞逃跑後除依法報備外,應採取下列措施,杜絕逃跑潮:
1. 加強其他在廠外勞的心理建設,避免其他在廠外勞的心理建設,避免其他外勞仿效或受影響。
2. 逃跑外勞之交友情況,是否和廠內其他外勞有聯繫,以避免造成第二波逃跑潮,並可提供警政單位線索。
3. 隨時注意外勞動態,並宣導逃跑的後遺症及嚴重性,做為警惕。
4. 提供破案獎金,額度由工廠、公司自訂,藉以使其他外勞提供可靠線索。
5. 仲介公司協助尋人工作,並協請當地警察機關協助。
其他
1. 外勞連續曠職三日以上:
雇主應通知各相關機關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由勞委會撤銷聘僱許可,但若該外勞又返回工廠,而原雇主如仍願再繼續雇用,雇主應比照訴願期間,在撤銷聘僱許可 處分發文日後一個月內辦理。
2.外勞曠職若未滿三日:
若原因若較單純(如感情不順,家中有事憂心),且該外勞平時工作表現良好,則雇主可考慮繼續留用,但亦應給予適當處罰,以免其他外勞仿效。若係因與非法集 團有接觸,則為免該外勞他日又再逃跑,且更不能讓該外勞引誘其他外勞逃跑,建議雇主應考慮予以遣送。